九游会J9:【外贸常识】快收藏企业进出口流程及操作指南来啦!
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保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如无,需增加该项经营范围,否则无法进行海关及外汇备案。
2.进入单一窗口界面后,选择标准版应用一立即注册—企业用户注册—无卡用户—注册。
1.用账号登陆“单一窗口”网站—全部应用—口岸执法申报—企业管理—企业资质—行政相对人同意管理3.0—资质备案—备案申请—报关单位及相关资质备案—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点确定—填写企业信息(黄色为必填,必要时按照提示按空格键检索;需填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关务负责人)—填完后记得暂存—在“附件信息”打印《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并盖公章签字写日期—上传刚才打印出来签好字的《报关单位备案证明》附件—提交。
▶注意事项:如果系统《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上传不成功可到海关大厅现场办理。
2.如果需要打印回执:单一窗口—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3.0—资质备案—证书管理—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打印后拿至贵港海关第二办公区大厅盖章,有效期7天。
2.进入系统点击“新办业务”—“办卡申请”—“单位基本信息”(核对确认返填信息、录入*必填项、上传相关证件)—“法人信息”录入—“经办人信息”(点预览)核对无误后暂存申报。
3.企业完成以上操作后可通过“综合查询”—“申请单查询”模块查询工作进度。
2.南宁关区企业可选择南宁分中心邮寄、南宁关区合作银行代理点自取、跨区通办领取三种方式进行办理。
(1)如选择南宁分中心邮寄,请选择制卡机构为“本省/直辖市—南宁制卡中心”,备注栏需正确填写企业收件人、手机号及收件地址。南宁分中心根据企业所填收件信息将电子口岸卡通过中国邮政EMS到付方式寄给企业。
(2)如选择南宁关区合作银行代理点自取,发卡机构请选择制卡机构为“本省/直辖市—银行代理点”,备注栏则填写银行自提,待数据审核通过后,经办人联系相关银行代办网点领取电子口岸卡。
(3)如选跨区通办,发卡机构请选择制卡机构为对应的制卡中心,待数据审核通过后,经办人联系相关制卡中心取卡(各制卡中心联系方式详见系统左侧菜单栏)。
3.按照附件信息要求上传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及操作员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空白处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本人签名和申请日期)。每张照片不能超过3M,以“JPG、JPEG、PNG、PDF”格式上传,超过3M请压缩后再上传。
(1)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
(2)外文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需同时提交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4.新入网企业仅用法人卡即可办理电子口岸所有业务,法人卡目前具备所有操作员卡功能(初始密码:88888888)。如企业确有需求可免费增加一张操作员卡或报关员卡,超出部分企业可通过网上电子口岸安全销售平台进行购买,且同一家企业,同一证件号码只允许申请一个人员信息,操作员卡持卡人不允许是法人代表。
6.如计算机插入共享盾,总是跳出建行网银密码设置窗口的情况,可忽略此类提示或在计算机卸载银行网银控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通知》(汇发〔2024〕11号)文件,自2024年6月1日起,企业可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无需到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备案。
如,企业在中行申请外币账户开户用于货物贸易,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超过25%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海关注册编码等,即可直接办理名录登记和外币结算账户开户。开户前后,中行会到企业核实运营情况是否属实。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需要咨询,可拨打中行贵港分行热线进行咨询。
根据外贸合同约定,企业寻找货代公司进行货物运输相关操作,确定航次号、抵港等信息。
1.企业向货代公司咨询货物出口、进口的费用及运输时间等事宜,提供货物的相关信息,如起运地、目的地、货物种类、数量、运输方式等。
2.货代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向航空公司、海运公司或陆运公司等供应商进行询价,并结合市场情况,给客户提供运输费用和时间的报价。这个报价会包含国际运输费用、保险费用、仓储费用等。
3.货代公司与客户签订正式的运输合同,由货代公司负责订舱,指导客户进行正确的货物装箱、协助客户为货物标记和打包,对货物的装船、运输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以保障货物的安全、流畅运输。
1.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全部应用—口岸执法申报—货物申报”。
2.一般货物的进出口申报业务,可在“货物申报”进行数据录入与申报,按照业务类别选择“进口整合申报”或“出口整合申报”。
3.信息填写:以进口为例,点击“进口整合申报—进口报关单整合申报”,右侧显示录入界面,包括基本信息、商品信息、集装箱、随附单证、涉检信息等部分(如下图)。
若涉及多种商品,可点击“新增”或通过导入EXCEL表格将商品信息进行导入操作。
4.申报:将录入完毕并确认无误的数据,通过点击界面右上方的【申报】蓝色按钮,向海关进行申报。进行申报,必须使用电子口岸卡介质。
5.审核:海关收到报关单后,会对其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如有问题或需要补充的信息,海关会及时通知企业或报关行进行补充或修改。
6.缴税:根据进口货物的不同种类和税率,海关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缴纳的关税金额,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关税支付至海关指定的银行账户。
7.查验:海关会根据企业提交的信息和申报单据进行查验,查验方式可能包括抽样检验、重量测量、尺寸核实等。查验通过后,海关放行货物。此时,企业或报关行可以将货物继续进行后续的物流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