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通发展(603162):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大宁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宁海运”)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为海通发展为全资子公司大宁海运向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申请出具担保函提供的反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宁海运担保金额不超过 203.23万美元。截至 2025年 2月 20日,公司及子公司暂未对大宁海运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为海通发展为全资子公司大宁海运向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申请出具担保函提供的反担保。全资子公司大宁海运向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申请出具担保函,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或其再保协会或其代理人为新海通 16轮(该船舶由大宁海运运营)提供金额为 203.23万美元的担保。2025年 2月 27日,海通发展向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出具《担保函》,由海通发展提供不超过 203.23万美元的担保,其中 63.23万美元为保证金。
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4年 3月 6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1.50亿美元和 0.80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4年 6月 6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追加 19,000万美元的预计担保额度。
追加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34,000万美元和 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5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 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国际”)持有 100.00%股权
3、保证金额:不超过 203.23万美元(以 2025年 2月 20日汇率计算) 4、保证方式: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或其再保协会或其代理人为新海通 16轮出具《担保函》所产生的责任、损失、利息费用等。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截至 2025年 2月 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63,727.77 万人民币(以 2025年 2月 20日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5.03%。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